1.事實發生日: 2018/10/0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裕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於107年10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並授權予總經理與裕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利)簽署拿百磷台灣獨家經銷合約,由裕利負責拿百磷於台灣地區的推廣及銷售,對象包含醫療院所,診所及藥局。(合約中另行載明之醫療院所,診所及藥局除外)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合約簽署年限為5年,在時限到期後,若雙方無異議,得每次自動延展5年。除合約一方於到期日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不再續約。
5.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加強拿百磷於台灣銷售並挹注本公司營收
7.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強本公司產品拿百磷於台灣之推廣及銷售
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有關於裕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資料,請參閱其公司網站連結如下:
https://www.zuelligpharma.com/
(b) 有關本公司取得原發明人授權致使本公司有支付分潤金之義務,分潤內容敬請參閱本公司102年11月7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之重大訊息。(c) 金額依合約保密原則不予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