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董事長之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網路即時新聞
2.報導日期:106/10/27
3.報導內容:
標題「毅嘉科技爆內線交易案遭搜索 董座出國擇期約談」,內文報導 : …毅嘉科技監察人張立秋以20萬元交保……。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報導提及本公司董事長張立秋先生為毅嘉科技監察人,茲說明如下:
張立秋先生擔任 毅嘉公司監察人之任期為103年6月11日至106年6月13日,該職務已經於今年六月間,於毅嘉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後卸任,另經董事長告知,其未曾持有或買賣毅嘉科技股票,基於尊重司法配合檢調單位案件偵辦所需,協助釐清相關案情。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事件與本公司並無關連,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