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本公司於2014年6月13日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席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九、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每季召開定期會議,於其職權範圍內,得要求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並提供相關必要資訊。

本公司第三屆審計委員會由張日炎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姓名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董事張日炎畢業於台大管理學院財務金融碩士,曾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董事,現任本公司薪委會及審委會召集人、松瑞製藥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玉山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等,為財務會計專家,有豐富的會計師經驗,長期服務金融業,曾擔任金控、 銀行之財報簽證會計師,並獲得大陸地區註冊會計師資格,為公司帶來風險控管思維,積極朝領域發展。
獨立董事廖繼洲畢業於St.John’s University Industrial Pharmacy 博士&碩士,曾任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及推動國家醫療產業法人職務,現任本公司審委會及薪委會委員、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霍普金生醫(股)公司董事等,具5年以上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長於產業知識、對本公司永續發展指點良多,且在本公司所屬產業業界占有一席之地,其於醫藥產業及法規領域之豐富學識及經驗為本公司營運發展提供重要建言。
獨立董事陳錦旋畢業於政治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臺灣集保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室主任/稽核室經理、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法研所兼任副教授,現任本公司薪委會及審委會委員、博鑫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等,具備法律專長並熟稔相關法令之經驗具5年以上商務、法務、財務及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專精於法律專業領域、具執業律師證照,協助公司法務專業諮詢及危機處理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